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0-59分,具体以各省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不同地区的成绩合格标准可能略有不同,请考生以报考地的合格标准为准。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可以复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向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由各市会计考办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用“考评结合”的制度。考生需先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后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评审。评审需要考生准备评审资料,各省市要求不同。初审合格后,考生将被通知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考生的相关资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
总之,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可以复核。考生应及时了解当地财政局或网校的政策,根据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