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并达到国家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后,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以依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备案。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取“考评结合”的制度。首先,考生需要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考试后,考生需要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评审。评审需要考生准备评审资料,各省市要求不一样,准备好后将评审资料送到指定部门,在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将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
对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各市会计考办会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以便考生核对成绩。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高级会计师考试政策和评审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考生应及时关注当地财政局或网校的信息,了解当地政策,并在成绩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申报评审。
总之,高级会计师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考生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参加评审才能获得高级会计职称。考生还可以向当地会计考办申请查分,核对成绩。具体的考试和评审制度可能因地区而异,考生应根据当地政策和要求进行准备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