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的发证机关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高级会计师证书是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合格后颁发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考试和评审流程
考生需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本省认可的及格分数才能进入评审环节。全国线一般为60分,达到全国及格线后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为50-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划定。
证书有效期和形式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意味着要在3年内通过评审,否则成绩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当同步制作和发放。
电子证书应用服务
电子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下载等应用服务,具有便捷性和实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