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条件
1.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符合特定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3.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说明
1.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2.“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包括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技术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等。
3.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