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内容可知,在注册有效期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转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 解除与原聘用单位的劳动关系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时,应当先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
(2) 原聘用单位应当出具证明文件,证明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交回原聘用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2. 准备所需材料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转注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变更注册申请表;
(2)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 工作调动证明,包括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等。
3. 提交申请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准备好所需材料后,需要向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 按规定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公章;
(2) 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所需材料递交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变更注册证书。
4. 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变更注册后,可以继续行使原注册证书的权利和义务,并延续原注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