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根据规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6分(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考生需要在各科目中达到相应的分数线才能通过考试。这些合格标准是考生们努力学习和备考的目标,也是评判考生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