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初次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注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初次注册者需在资格证书发放后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需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时需准备好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逾期,还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