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学历要求: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2. 免考规定: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基础科目;已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基础科目。
3. 针对港澳台居民:
符合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