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1.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 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 3.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 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考基础科目规定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 1.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2.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