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考试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
1.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人员
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及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