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山东教师资格证认定一年有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一般来说,春季的认定时间为3、4月份,秋季的认定时间为9、10月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认定时间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时间以当地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此外,如果申请人错过了本次的认定时间,可以选择下次的认定时间进行申请。但是如果错过了三年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会,申请人就需要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了。因此,建议申请人务必认真把握时间,避免错过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