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中教师资格证考试共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综合素质》(中学)主要考查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等;《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的运用、设计、实施、评价的能力。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面试只考1个科目,与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报名时可选择报考一科或多个科目,但报名后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