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科目。笔试科目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多个类别。其中,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个部分。面试科目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在笔试科目中,综合素质部分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部分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部分主要考察申请人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以及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能力。
面试科目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教学设计和实施、教育教学情境分析等。
新疆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笔试报名可以考单科也可以考多科目,但是报名后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