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老师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个科目。在综合素质科目中,考生需要回答单选题、材料分析题和作文题。在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中,考生需要回答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和活动设计题。而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中,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学科选择相应的题型,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根据不同学科的要求,题型可能包括单选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解答题、教学设计等。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音乐老师教师资格证的面试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即为合格。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单科或多科目,但报名后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