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证书。只有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才能进行认定,教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需要具备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名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要具备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需要具备高等师范专业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需要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合格。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4、符合规定的教资认定体检要求。
5、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资格证现场认定需要的资料有: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
2、户籍是本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在本省居住的已毕业考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4、由本省指定体检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合格。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4、符合规定的认定体检要求。
5、考生要符合认定的教师资格证种类的学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