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科目。笔试科目根据教师所申请的职业不同,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科目。
其中,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中学的笔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的笔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专业课的笔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笔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每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也有所不同,如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活动设计题等。考试分数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