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职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三个科目,分别是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以及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学《综合素质》
中学《综合素质》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理念,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知识和教育能力,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方法学等方面的知识。
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在相应学科上的知识和教学能力,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能力。
此外,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证笔试还包括中学《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个科目;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笔试也包括中学《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个科目。而中职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由各省自主安排。
总之,湖南省中职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主要包括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内容涵盖了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心理学以及学科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