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考生申请考试成绩复核时,需要经过提交材料、信息上报、复核、结果反馈等流程。详细说明如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各地区人事考试机构汇总以后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以后交有关部门进行考试成绩复核;
4、复查结果由各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核查有时间限制,一般是30天。依据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发布后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处理。
所以,有意向申请成绩核查的考生,必须及时关注本地成绩复核通知,知晓有关事宜,尽早完成复核。
申请一级造价师成绩复核时,考生要注意复查范围、时间、携带资料等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提交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交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考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考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交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