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考生申请考试成绩复核时,需要经过提交材料、信息上报、复核、结果反馈等步骤。详细说明如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考试成绩复核;
4、复查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复核有时间限制,一般为30天。依据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核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发布后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所以,有意向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必须及时关注当地成绩复核通知,知晓有关事项,尽早完成复核。
根据相关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只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是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是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能申请查分以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是由专门工作人员把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