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从业资格证的发证单位是中国期货业协会。
该法取消了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相关表述,并将考试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为顺应从业人员管理新形势新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在研究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水平评价测试将成为行业机构提供考量人员专业能力的依据之一,而非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前提条件。根据相关法规调整进度,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相应的水平评价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