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法》),期货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已取消。原来的《法》中有关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表述已被废除。根据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考试已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在研究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水平评价测试将成为行业机构考量人员专业能力的依据之一,而非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前提条件。这意味着,期货从业资格证的成绩将不再是执业的“入场券”。根据相关法规调整进度,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允许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相应的水平评价测试。这一举措将为期货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灵活的准入方式,并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