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会计网发布《关于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证书发放及成绩复核的通知》,其中表明该市初级会计资格后审与合格证书发放合并进行,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此外,还公布了合格标准、继续教育登记、成绩复核等信息。
天津会计网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证书发放及成绩复核的通知》公告
一、合格标准
会计初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合格证书发放
为方便考生,我市将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合格证书发放合并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预计将于3-4个月后发到我市,具体报考资格审核及发证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会计初级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在审核时需要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及考生报名表(需补打印“考生报名表”的考生,请登录网站: 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2c12.jsp补打),如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三、继续教育登记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2〕1号)规定,在天津参加2022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在2022年10月31日前统一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四、成绩复核
考生的不合格考试科目如需成绩复核,请下载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签字后将PDF或照片版申请表发到邮箱kjkscj@126.com,复核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7日零时至2022年9月22日24时,过期不予受理。我们会尽快将“考试成绩单”回复考生。
五、注意事项
有关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通知,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天津财政”(tianjincaizheng)微信公众号。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所以,各位初级会计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证书领取通知,如果错过了领证时间,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咨询是否有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