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通知里指出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细则,有意向的考生请持续关注。
上述内容部分原文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有关规定审查核验考生相关文书、证件和报考资格。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将《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jiangwenzhuang@dlut.edu.cn。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或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我校《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研究生招生主页)。
什么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