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药师法》草案。不仅是今年,近三年《药师法》都受到国家的重视。全人常连续两年发布立法工作通知中明确预备审议的项目中包括《药师法》。
一、关于推进《药师法》相关事宜
业内专业人士都推测,《药师法》的颁布将会变革执业药师的职责与发展方向,很有可能会重新定义执业药师。除全人大和国务院对于加快推进《药师法》落地之外,还有两个国家官方做出相关回应,具体如下:
(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
近期,全人大科教文卫委发文称要尽快修改完善《药师法》草案。
文中提及已经对药师立法开展了多次调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相关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完善药师法草案,尽早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同时提出当前药师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不协调,无法充分保障药师合法权益,制约了药师作用发挥和服务水平提高。因此建议制定药师法,明确药师的权利和义务。
(二)国家卫健委
早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1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答复》中对制定《药师法》工作进展做出详细说明,表明已经形成三稿《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7年、2020年、2021年征求有关部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和有关学协会意见。2020年以来,多次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对立法工作进行指导,与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认真研究修改,最大程度上采纳各方反馈意见,达成一致共识,形成《药师法(送审稿)》。
二、《药师法》草案明确多项药师利好
国家卫健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对于药师执业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同时提出一系列利好政策。
具体利好如下:
第二十四条 药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设备设施基本条件;
(三)从事药学应用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药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
(八)每年享受体格检查,从事接触危害性药物工作的药师,享受相关劳动保护;
(九)对所在的医疗机构、社会药店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三十七条 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职业道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药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民众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敢于担当、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相关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药师法》立法工作的推进,表明对于药师各个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规范。同时,一系列有关薪资待遇的利好政策也表明执业药师的职业前景一片大好。所以各位备考的小伙伴也要安心备考,加油,小编预祝大家备考顺利!成功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