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福建、广西三地相继发布通知,明确执业药师可申请“非临床药学”甚至“医疗机构”高级职称。具体怎么回事?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
江苏省的政策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药学专业人才,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的执业药师,均可申报。
执业(中)药师资格可直接对应主管(中)药师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6月20日至8月20日,申报人需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按要求在线提交申报信息。
二、福建
福建省本月发布的《药学(非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文件中,特别提到了执业药师的高级职称申报机会。
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药师,满足特定条件,不仅可以申报高级职称,优秀者甚至可以破格申报,提前1~2年申评高级职称。
三、广西
广西卫健委发布的《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热点问题解答》中明确指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被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聘为主管药师职务的,可以作为申报副主任药师的下一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