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党建发布了《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从中可知,2024年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1.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在金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金昌党建网(www.jczzb.cn),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及其附件,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遴选单位、遴选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后再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18:00。
报考人员登录金昌党建网下载填写《金昌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开微信公众号“金昌党员e家”特色专题专栏遴选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提交PDF版报名表和电子照片(用“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jpg格式),订阅问卷星报名小程序。
报考人员限报1个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遴选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935-8310545。
(三)资格审查
市遴选办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通知参加笔试;对因不符合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及时告知缺少的材料并限定时间补充;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充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30至8月4日18:00。资格审查期间,市遴选办通过问卷星报名小程序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金昌党建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遴选机关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金昌党建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中旬登录金昌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金昌党建网予以公布。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遴选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遴选机关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阅卷工作一般在测试结束当日完成,并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金昌党建网予以公布。
面试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遴选办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在遴选职位应试者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遴选办审核后组织进行体检。期间,市遴选办对拟遴选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审。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健委指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审批及任职
(一)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提请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三)任职
审定通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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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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