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教育考试院发布了《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本文将详细解读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名报考时间、报考对象及条件、报名报考方式、特殊专业报考、报名报考信息更正以及报名考试费标准。
一、报名报考时间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2时至6日18时。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所有报名和报考手续,逾期将无法进行补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公告明确指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意味着无论是高中毕业生、大专生还是社会人士,只要有意愿提升自己的学历,都可以报名参加此次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方式
1. 首次报名及未注册考生
首次报名报考的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提交个人注册信息,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并交纳相应费用。
2. 已注册考生
对于2024年9月1日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本次报名报考时需验证本人联系方式及基本信息。后续因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3. 报名报考设备及浏览器建议
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360、搜狗、QQ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四、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须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五、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在报名期间,如果考生发现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考生需及时检查并确认所填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考试资格。
六、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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