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后,并不可以直接申报职称评审,需要在成绩有效期内准备好相应的评审材料并提交。
一、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是前提
高级经济师报名考试通过后申报评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国线在5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还有其他条件
高级经济师评审由各地自行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所以各地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时间、评审条件等政策不同!
高级经济师评审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经济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各地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也各有差异。具体以当年当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综上所述: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才可以申报职称评审,但还要满足参评地其他评审条件,比如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等等,所有申报条件都符合才能参加评审!
三、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流程
1、申报及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后审定。
注: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各地区自主组织,因此各地评审流程及要求会略有差异,考生请以所在地区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