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师协会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执业药师队伍诚信自律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推动全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助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一起来看看吧。
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断规范我省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行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靠”、继续教育替学、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东省药师协会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制定《山东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推动全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助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现予以公开发布。
请各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履约,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药师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引导广大执业药师明确法律责任,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制“挂靠”、继续教育替学、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引领行业诚信自律新风尚,推动全省执业药师队伍持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人民用药安全。
一、参与单位
全省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单位。
二、参与方式
各单位有关负责人通过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点击“自觉履行”,填写资料并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省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即可完成履约单位信息填报。
二维码识别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MimoHhag6TtusSp_Rv2E1g
协会将加大诚信自律信息公开和正向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执业药师诚信自律公约及履约名单,建立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行为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共同致力于构建和维护健康、规范的执业环境,为公众健康贡献力量。
三、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0531-88562356
通知下载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MimoHhag6TtusSp_Rv2E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