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考试的合格标准为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分别达到60分,总分达到100分。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就视为未通过,需要参加补考。补考时只需参加未通过的项目考试。无论几级,如果有成绩不合格,则合格成绩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绩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绩合格(可获得证书),都不存在考试成绩保留与否的问题。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省级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