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考试的合格标准为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总分达到100分。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就视为未通过,需要参加补考。补考时只需参加不合格项目的考试。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如果在此期限内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可申请一次成绩复核。对于所有成绩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或者所有成绩均已达到合格标准且获得证书的考生,不存在成绩保留问题。考生应注意成绩保留期限,以免错过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