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属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考试,取得该职业资格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本次考试共分为三个科目,分别是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以下是对每个科目的详细介绍:
《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是必考科目,题型为单项、多项选择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包括企业文化、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是重要考核科目,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包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
《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综合考核科目,包括论文和论文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涉及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考试形式:一般是闭卷机考形式,个别地区是纸笔作答,具体看各省安排。考试大纲包括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三章培训与开发、第四章绩效管理、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考试教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教程。
考试流程:
1、报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一般在考前两个月。
2、审核: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3、领取准考证: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
4、参加考试:参加各省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一般在5月及11月第三个周末。
5、通知结果:考试结束后,3-4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一门者可以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