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卷面分值100分。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就视为未通过,应参加补考。补考时只需参加未通过的项目考试。若所有成绩均不合格,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如果所有成绩合格,则可以获得证书。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省级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