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中的第一级别,是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基础职称。取得高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工作满4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考试形式为闭卷机考形式,个别地区为纸笔作答。考试科目共三科,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为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基础知识20题占满分的18分,专业技能80题占满分的72分;专业技能为简答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共6个题,满分100分;综合评审包括论文和论文答辩两部分。
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基础知识。考试教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教程。
考试流程如下:首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考前两个月),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考前一周)。参加各省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3月开始)。考试结束后,3-4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需要认真阅读当地的考试公告,了解具体的考试方式、题型和题量等信息。同时,考生要熟练掌握教材中的知识点,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