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合格标准为理论成绩、实操成绩均达60分,总分不低于100分。换句话说,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就视为未通过,应参加补考。补考时只参加不合格项目考试。合格标准在各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中均适用。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也就是说,无论是几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只要有成绩不合格,则合格成绩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绩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绩合格(可获得证书),都不存在考试成绩保留与否的问题。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省级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如有异议,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但是,复核结果一经确认,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