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一级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个科目。其中,理论知识考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包括企业文化、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包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综合评审考核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涉及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参加人力资源一级考试的流程如下:
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2. 审核报名条件,如符合要求则交纳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3. 参加各省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4. 考试结束后,等待通知考试结果并领取证书。
人力资源一级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一级别-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取得该资格后工作满4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试形式一般为闭卷机考形式,考试教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教程。各省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