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科目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部分。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六个章节。
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
考试时间
各省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开始。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科。
考试题型和题量
理论知识科目为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题,共计45道题;专业技能科目为简答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共计6道题;综合评审科目为论文和论文答辩,具体形式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企业文化、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专业技能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六个部分。
综合评审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涉及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六个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考试流程
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考试前两个月。
2. 通过审核后,缴纳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前一周。
3. 参加各省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第三个周末。
4. 考试结束后,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通知时间一般在下次考试前一个月,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以上是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和流程。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