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师与高级职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一级别,属于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考试。而高级职称是对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所授予的一种职称。高级人力资源师取得高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工作满4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因此,高级人力资源师并不等同于高级职称。高级人力资源师是通过考试获得的专业技能认证,而高级职称是根据个人在工作岗位上的职业资格和综合素质评定的职称。虽然高级人力资源师具备了一定的专业能力,但并不代表就具备了高级职称的资格。因此,高级人力资源师与高级职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