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计师、高级计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可以享受个人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而定,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具体补贴领取条件如下:
1.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计师、高级计师等。
2. 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补贴领取需要符合以上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希望广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积极申请补贴,提升个人技能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