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并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该考试属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一级别,也是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称号。取得高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工作满4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考试形式一般是闭卷机考,个别地区可能采用纸笔作答,具体以各省安排为准。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六个章节。
考试教材使用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考试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一般在每年的3月开始。
考试科目共分为三科,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科目为选择题,包括职业道德和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技能科目为简答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综合评审科目主要通过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试流程包括报名、审核、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和发放证书。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可参考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的通知。
总之,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并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考试流程需要按照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