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并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考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属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三级别,也称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工作满2年,可以申报助理级职称。
考试形式一般是闭卷机考,个别地区可能采用纸笔作答,具体考试形式由各省自行安排。考试大纲包括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三章培训与开发、第四章绩效管理、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考试教材为2023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教材的第四版。
考试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一般从每年的3月开始。考试科目共分为两科,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理论知识部分为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题,其中职业道德占10分,基础知识占18分。专业技能部分包括简答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共有80道题,满分72分。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理论知识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企业文化、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包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个部分。
考试流程包括报名、审核、交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和通知考试结果等环节。考试报名一般在考试前两个月进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核报名条件。通过审核后,需要缴纳考试费用,并在考前一周领取准考证。考试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的第三个周末进行。考试结束后,通常会在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补考。
总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考试并没有取消,只是改为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流程包括报名、审核、交费、参加考试和通知考试结果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