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补贴是指企业职工在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根据相关政策可以获得的一项补贴。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根据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有所区别。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并向这些职业(工种)倾斜。
申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补贴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补贴申领的具体程序如下:
1. 职工应在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2.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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