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补助
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因此,人力资源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可以享受补贴的。
补贴标准和申领条件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申领程序
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程序如下: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总结
人力资源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可以享受补贴的,具体补贴标准和申领条件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职工在取得证书后,需按照规定时间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