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承诺制报名是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社会工作者考试采取告知承诺制,在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先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若报考人员选择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