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证考试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工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