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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08 12:44  ·   邓玉洁  ·   来源:天穆网
?近日,根据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贵州省2024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个人申请需要于2024年10月12日前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

近日,根据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贵州省2024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个人申请需要于2024年10月12日前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

官方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社会工作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职能划入党委社会工作部,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相关工作由各省党委社会工作部具体承担。按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省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开展贵州省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1年至2023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在黔人员。

二、评审组织

结合我省实际,本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面试答辩等评委会相关工作。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全省申请人的材料初审、评审场地落实、评审空间布置、评审结果公示及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2日前登录https://sswe.net.cn,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直接面对服务对象,从接案到结案的完整服务过程)。如:个案工作的完整记录应包括个案工作接案记录表、预估表、服务协议、工作计划表、过程记录表、评估表和结案表;小组工作的完整记录应包括小组工作计划书、单元(小节)计划书、过程记录表和评估总结报告;社区工作的完整记录应包括社区工作计划书、过程记录表和评估总结报告。

2.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向被督导者提供面对面督导服务的累计时长)。如:督导建议表、督导工作记录表等。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项目记录应包括策划书、过程记录、评估报告、结项报告、第三方绩效评价等;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需提交封面页、目录页、作者姓名页复印件;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研究成果为研究课题、研究报告的,需提交课题的委托书或委托协议复印件;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研制需提供标准文号、作者姓名页复印件。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研究课题的“主要参加者”是指在参与的省级以上项目或课题中排名前三,地市级项目或课题中排名第一。

4.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具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报告、文章;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等。

(二)工作单位推荐。申请人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请人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与所盖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三)初审和补交材料。省委社会工作部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资格审核平台”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可于10月18日前登录申请平台查询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10月25日前通过申请系统补齐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0月25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壹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省委社会工作部(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收件人:余锴 0851-85893286。

(四)答辩评审。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人员规模统筹安排评审时间和方式,预计答辩将于12月6日至8日进行,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2024年12月中旬公示,公示期为5天。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证书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人可关注“贵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查询证书发放的有关安排。

四、注意事项

(一)省委社会工作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安排评审地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届时未参加面试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考核。评审人员应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评审其他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及推荐工作,确保申报资料和推荐意见真实、有效。

(三)对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线索,省委社会工作部将配合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调查核实。

附件:(复制https://mp.weixin.qq.com/s/mh8UFM1TIuFke0KJRgsERQ至浏览器查看附件)

附件1: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wps

附件2: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条件.pdf

附件3: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pdf

省委社会工作部联系人:余锴

电话:0851-85893286

贵州省社会工作协会

联系人:李明欢

电话:0851-83854033

中共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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