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考生需要在连续5个年内通过这5个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则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税法(一)》考查内容包含了税法原理以及我国实体税的九个税种及附加费用的基本政策,考生需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应纳税额。
《税法(二)》和《税法(一)》考试内容一起构成了税法的基本原理和税收法规的最主要内容,内容涉及的范围广,考查的也更加细致,难度略高于《税法(一)》。
《涉税服务实务》涉及各类涉税服务业务,注重对考生实际业务操作的考查,综合性较强。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包含经济法相关的内容,考查内容包含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律制度。考查的难度不大但涉及面广,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
《财务与会计》考查内容比较全面,主要讲述基础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较为全面的会计知识。
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搭配方案备考。大部分考生通常先考三税(《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再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或者先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再考三税。基础良好、学习时间充裕、学习能力强的考生,可以选择一年备考4科甚至全部报考。对于一年报考四科的考生,可以选择《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搭配方案,这四个科目彼此之间有关联性,适合放在一起备考。当然,具体搭配方案还需根据个人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