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统计师是统计专业人员的高级职称之一,是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之一。高级统计师的评审要求和程序是申请人必须了解的内容。
一、评审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中级资格之一,并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
2.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国家级、省部级1项或地市级2项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国家级1项、省部级2项或地市级3项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或在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5项国家、上级下达或自行设计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编辑3本(年)全国、全行业(部门)、省级统计资料或4本(年)地市级统计资料,或5本(年)县级、企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完成1项国家级、省部级或2项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在本单位、本专业工作期间,2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或3次获得地市级二等以上奖项,或4次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奖励;设计的1项统计调查方案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设计的2项统计调查方案被地市级主管部门采纳;编辑的统计资料2次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或3次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完成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或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1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或2次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政策建议3次被主管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经两位以上高级统计师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及应用价值的统计或相近专业研究成果;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相近专业著作(译著)。
二、程序
高级统计师的评审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需要通过考试并通过评审才能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评审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1. 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统计学基础、统计调查方法、统计分析方法、统计软件应用等。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2. 答辩。申请人需要对自己的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进行答辩。
3. 评议。由高级统计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高级统计师评审的要求和程序较为严格,但只要申请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经验,认真备考和准备材料,就能够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