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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师职称等级及考试制度

2023-06-15 12:11  ·   赵净娟  ·   来源:天穆网
本文介绍了统计专业人员的职称等级及考试制度,包括初、中、高级职称的名称与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以及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实施情况。

统计专业人员的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这些职称等级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为了确保统计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国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国家统计局设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写暨命题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人事司负责。

助理统计师、统计师实行以考代评,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获得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后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在获得统计专业资格后,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决定其职务和工资待遇,获得统计专业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统计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统计事业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智力基础。未来,我们应该继续完善考试制度,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提升统计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