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统计师是统计专业人员的高级职称之一,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不同职称的对应关系如下: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评审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完成统计业务工作项目方面的条件:
1. 设计1项国家级、省部级或者2项地市级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
2. 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2项省部级或者3项地市级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或者在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5项国家、上级下达或者自行设计的统计调查项目。
3. 组织编辑3本(年)全国、全行业(部门)、省级统计资料,或者4本(年)地市级统计资料;或者5本(年)县级、企事业单位统计资料。
4. 完成1项国家级、省部级或者2项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二、取得统计工作业绩成果方面的条件:
1. 在本单位、本专业工作期间,2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或者3次获得地市级二等以上奖项,或者4次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奖励。
2. 设计的1项统计调查方案被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者设计的2项统计调查方案被地市级主管部门采纳。
3. 编辑的统计资料2次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或者3次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
4. 完成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或者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1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或者2次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或者研究成果、政策建议3次被主管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及应用价值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研究成果方面的条件:
1.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了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
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评审程序一般应当包括考核、答辩、评议等环节。
综上所述,想要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除了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等级和专业技术水平外,还需要在统计业务工作项目、统计工作业绩成果以及研究成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各个方面条件都需要严格评审,确保高级统计师资格的权威性和可靠性。